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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请问在深圳市买的房子可以过户给香港籍的人吗?
公布时间
2008-05-16
信访编号
200803170001
信访主题
请问在深圳市买的房子可以过户给香港籍的人吗?
信访内容
您好!急咨询两个问题,请答复,谢谢! 1、本人是广州户籍,可以在深圳买房子吗?具体要提供哪些资料? 2、买了以后如觉得不合适,可以过户给香港籍的人吗?具体税费是多少?提供哪些资料?
答复内容
您好!
    市场商品房可以进入市场销售。《房地产证》上的权利人有权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根据相关规定,港澳台地区居民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住宅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买卖需提供的材料有:1、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3、房地产证;4、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涉外的需公证);5、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6、非居民普通住宅的,应提交当年缴清土地使用费证明;7、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境外个人(包括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购房的,还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此次所购为唯一住宅类商品房,并为自住用途。
    个人二手房买卖应缴纳的税费有:
①销售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在五年内转手交易的,按实际销售金额全额的5%计征;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五年后销售,销售价高于原登记价的,提交税务部门免税证明后免征营业税,否则差额计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宅五年后销售,售价高于原价的,差额计征营业税。②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为1%及3%,以营业税为基数计征。③个人所得税:按实际销售金额减去房屋原值、转让方应交的税费以及合理费用的差额计征,税率为20%。④契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按销售金额的1.5%计征,其他的按销售金额的3%计征。⑤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购置的普通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⑥印花税:按实际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征。⑦登记费:申请人为个人的,按每证50元收取;申请人为单位的,按每证80元收取。⑧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按6元/平方米收取。⑨《房地产证》贴花:按5元/本收取。
税费相关情况以具体办理时为准。
感谢您的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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