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国土房产管理职责,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活动,高度关注社会民生问题,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实施自主创新战略,顺利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深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200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推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第一,制定加强土地管理的政策,推进土地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的转变。经我局筹备,市政府召开了建市以来第一次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以及七项配套政策(简称“1+7”文件),推进了全市土地管理理念和观念的转变,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了指明方向。制定了局《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责任任务分解表》,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贯彻落实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第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切实加强土地调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下发后,我局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2006年12月,全市加强土地调控暨查违工作会议召开,我局代市政府拟定的我市《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贯彻落实31号文职责任务分解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同时,我市注重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主导作用,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使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在我市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
第三,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发挥规划计划的先导作用。一是完成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工作,完成包括土地利用战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土地利用与生态安全等7项土地利用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并报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同意,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开展200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工作,起草《深圳市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并上报市政府。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和深府[2006]106号文件精神,对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内容、体系、保障机制和流程等方面进行创新,强化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刚性管理,做好与国家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和我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之间的衔接。
第四,招拍挂方式出让工业用地的范围继续扩大,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进一步提高。组织起草了我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工作程序,拟定《深圳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并经市政府发布实施。积极协调规划等部门落实2006年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方案,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工业用地的范围继续扩大。经营性用地已连续六年实现100%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有形市场健康发展,全年通过有形市场出让土地面积122.7万平方米,转让土地面积4.8万平方米。
第五,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监管管理办法,加强对已出让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管。开展以国土所为基础的土地利用动态监管机制研究,初步完成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机制研究。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城市改造土地管理若干规定》和《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土地管理办法》。完成了全市359宗已批待建地和2006年上半年新开工项目用地的清理工作。配合我市国企改制完成了22家企业、270多项(宗)土地资产的处置。进一步完善地价测算体系,组织开展了高新技术用地、物流用地等产业用地地价政策研究。规范和加强宝安、龙岗两区原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建立了以原行政村为单位、以台帐管理为核心的原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全年共预审和初审上报国家建设项目635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42宗。高新技术产业、金融、现代物流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用地供应量占土地供应总量88.7%,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
第六,土地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储备土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土地储备相关制度,推动了《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出台,为土地收购、储备及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开展了储备土地的清查工作,基本完成特区内储备土地的清查,摸清了家底,为强化储备土地管理、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奠定了基础。积极组织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开展转地交接及收尾工作,代市政府起草《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为国有土地交接与管理方案》等,保证了城市化转为国有土地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基础测绘和地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为国土资源管理夯实基础。完成地籍管理现状调研工作,形成《关于我局地籍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完成地籍数据流程及其管理机制研究,提出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方案。进一步规范测绘工程管理,2006年基础测绘工程委托全面实现公开招标。完成深圳市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对我市辖区内的六个国家级开发区进行四至范围核定。完成特区内1:1000数字化地形图动态修补测和地下管线动态修补测工程的验收工作。修订《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工作。开展深圳市耕地和基本农田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启动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研究。
第八,征(收)地拆迁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征(收)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起草或修订了《深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深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深圳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房屋拆迁管理规章文件,大大推进了征(收)地拆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定《征(收)地拆迁计划工作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和办理时限,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指派专人跟踪督办,保证了征(收)地拆迁工作的进度。全年111个征(收)地拆迁项目,已完成96个,剩余项目正按计划推进。
第九,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明显,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加强对地质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规划。全力推动《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起草报批工作,推进《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深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深圳市2005-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边坡普查工作,对罗湖区和二线“插花地”所有的危险边坡和隐患点进行了逐一填图标识。初步建立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体系,构建了市、区、街道三级防治监测网络。积极推动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已完成治理的隐患点有376个。随着一系列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工作的加强,2006年发生的地质灾害宗数明显减少,没有发生人员伤亡。积极推进石矿资源限采区采矿权有偿出让的前期工作,对全市60处采石取土场分门别类提出整治复绿措施。代市政府拟定了《深圳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调控效果初步显现。
第一,及时研究和出台相关调控政策。联合市相关部门拟定《关于稳定房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八条政策措施。及时代市政府起草《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使我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地方实施细则的城市。联合市规划部门完成了《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编制工作,在全国第一个报建设部备案和向社会公布,获得建设部和国务院检查组的肯定。
第二,充分发挥土地政策的调控作用。一是适当提高房地产用地开发强度,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用地供应不低于年度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停止供应别墅类房地产项目用地;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将套型及比例控制指标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硬性指标,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三是及时公布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实施方案,积极研究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两竞”、“两限”招标出让的相关规则,落实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全年实际供应普通商品住宅用地超过120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用地40万平方米也全部落实。四是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制订《深圳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初步认定了闲置土地25宗,面积74.78万平方米。
第三,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一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起草完善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的补充规定和《2002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经济适用房分配办法》。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改善我市暂住人员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起草了《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前已售安居房有关问题的意见》,组织开展了我市《住房分配货币化补差款发放信息化系统》、《住房公积金制度综合改革研究》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测算》等课题研究,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快发展城镇廉租住房。制定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操作办法。制订《关于原基建工程兵无房特困家庭申请廉租房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办法》,对原基建工程兵无房特困家庭实施特殊困难救助。于2005年提前一年完成了省委、省政府要求在2006年底前基本解决的1043户廉租房配租问题的基础上,今年又为新增的661户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了廉租房租金补贴。此外,通过同富裕工程解决了662户困难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三是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了侨香村、深云村、深康村、桃源村三期等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建设步伐。落实深府[2006]75号文,严格实施经济适用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规范经济适用房的管理。牵头起草了《关于我市出让商品住宅用地中安排建设一定比例政策性住房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加快政策性住房建设的新途径。加快推动鹿丹村拆除重建工作。全面清处住房基金投资项目遗留问题,妥善处理了一辉花园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等遗留问题。
第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严格实施禁止内部认购、待售房源不得拒售等七项“禁令”,有效遏制了商品房炒买炒卖行为。二是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房地产预售款监管,统一实施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落实购房“实名制”,加大对房地产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三是联合市工商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市场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四是加快拖欠工程款和问题楼盘处理工作。提前半年完成清欠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清欠款额14.62亿元),100%完成清欠工作。全市52个问题楼盘中已有42个已经解决或正在盘活,10个正在协商解决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第五,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一是完成住房状况调查,《深圳市住房调查研究》已报建设部审查。二是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加强市场引导和管理。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房地产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发布商品房房源和成交信息。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国家和我市调控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居民理性置业。
第六,加强房地产登记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房地产权登记质量。实施《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操作规程》,统一全市房地产权登记行为。组织起草了《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办法》、《深圳市房地产转让规则》等配套法规,完成了《深圳地下空间权属登记办法》的前期立法调研。起草《关于规范房地产分证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了在建工程抵押和房地产权变更登记的研究。加大了房地产权登记信访案件的调处力度,完成了金众等公司基建工程兵问题、锦龙新村14栋等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2006年,全局共核发房地产证约29万本,核准抵押登记约22万宗。
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初步效果,受到上级部门和市领导的肯定。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检查组高度评价我市措施到位,行动迅速,实施方案出台及时。在2006年召开的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建设部领导认为我市房地产调控经验值得学习和总结,我局也成为在此次会议上全国唯一进行经验交流发言的城市级房地产主管部门。
(三)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第一,清欠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无偿移交项目中已具备移交条件(有的尚未竣工,不具备移交条件)的已大部分移交:全市应无偿移交的居委会用房项目288个,已具备移交条件的217个,现已移交209个;无偿移交的中学3个,现已移交2个;小学28个,已具备移交条件的19个,现已移交18个。对需有偿移交的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的清欠工作,制定了工作安排和实施计划。
第二,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通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效地遏制了违法抢建行为,控制了增量违建的产生。从2005年10月28日至2006年10月28日,全市共采取清拆行动 1504 次,参加12.6万人次,拆除违法建筑2512栋、面积159万平方米,其中永久性建筑 2015 栋,面积90万平方米,临时性违法建筑497栋,面积 69万平方米。针对生态控制线内违法建筑,在限定的15天内基本完成生态线控制范围内新增违建的清拆任务,共拆除永久性违建7.8万平方米,临时性建筑4.6万平方米。积极开展政策调研,推动停工违法建筑复工政策、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驻深武警边防部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的出台,起草了《关于处理1999年3月5日后违法建筑的若干规定》,为建立查违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第三,积极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进程,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送审稿)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实施《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二是加大力度贯彻落实《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积极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制定《深圳市物业管理信访处理办法》,理顺了市、区主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分工协作机制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建立了把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长效机制。三是结合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积极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加强督导落实,推动罗湖区整治老住宅区并引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现场会的召开,协助各区政府制定老住宅区整治并引入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和计划。总结推广宝安区农村城市化后“水田社区物业管理模式”,提高农村城市化地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四是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开展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水平的自查自纠活动,对未能通过年审的50家物业管理企业在媒体上进行曝光。五是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开展我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收取与追缴工作。全年共追缴专用基金7.2亿元。
第四,建立和完善基础信息系统,为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夯实基础。召开了全局科技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局基础信息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开展以地籍数据为核心的全市国土资源数据统一清理和建库工程,建立和完善地籍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梳理及建立全局一体化的各类业务流程,加快信息化工作和业务政务管理的融合,为“金土工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配合基层职能调整,在基层国土所开发与分局和市局信息系统纵向衔接的“国土所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实现空间信息查询系统、土地使用费征收系统、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全局联网和应用。
(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一,大力推进国土房产科技工作,建设创新型机关。认真落实“科技兴地”战略,成立局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局《建设创新型机关推进科技进步工作方案》,明确我局加强科技工作的思路和实施步骤。制定局《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我科技项目的管理,力争在制度创新与机制创新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第二,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组织研究制定《优良住宅部品推荐管理办法》、《深圳市住宅区太阳能利用技术导则》等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法规、标准。在侨香村、深云村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中,运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技术,将其建设成为 “四节一环保”、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综合性示范小区。在梅山苑、高新公寓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中,在多项住宅产业化技术综合利用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受到了部、省、市有关领导的肯定。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向全国充分展示我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积极落实申报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为我市成为全国首个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
第一,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局三级管理架构职能的通知》(深国房党组〔2006〕6号),本着“重心下放、中心外移”的管理原则,按照市局抓决策、分局抓管理、国土所抓执行的思路,优化和调整三级职能分工。一是优化人员配置,实行地政业务下放,进一步强化了市局的宏观决策和政策研究职能。实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8位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轮岗,优化了领导干部结构。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分局的事务性管理职能,调整了我局有关分局的科室及职能设置,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增强了分局的行政执行力。三是加强了基层国土所的建设。结合“基层基础年”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所建设的决定》(深国房党组〔2006〕5号),规范了国土所的内设部门设置,实行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国土所倾斜,全面加强了基层国土所的建设。
第二,加强监督考核,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贯彻我市关于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部署,出台了我局落实“1+6”文件的实施方案。一是建立了以行政执法考核为主体的绩效评估制度。制定局《行政执法考核办法》,建立了量化考核和考核结果公示通报制度。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电子信息化研究工作,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建立行政效率监督与通报制度。制定局《行政监督联席会议规则》,整合监督资源,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三是加强行政督办督查工作。明确督办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重大工作事项进展情况季报制度、督办工作定期通报等制度。在全市行政审批实施机关绩效测评以及全市重大投资审批绩效测评的排名中,我局自2006年下半年以来一直保持在前5位。
第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出台了我局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制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征(收)地拆迁、土地和矿业权评估和项目发包等五个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聘请廉政监督员,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第四,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深圳市房地产条例》、《深圳市土地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局《政务公开规则》、局《行政决策规则》。完成了对我局现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的清理工作,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逐项拟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实施办法》。按照局《2006年度行政执法考核实施方案》,开展2006年度行政执法考核工作。加强全局法制系统业务培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解决社会民生问题的能力。
第一,努力创建服务型文明机关,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明显改进。坚持以民为本,努力增加和更新服务措施。整合业务受理窗口,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实行主办负责制。健全了与企业沟通联系机制,落实了与企业的访谈、约谈制度。制作和发放“绿色通道直通车服务证”,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便利服务,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第二,高度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市局、分局、国土所三级信访维稳工作队伍,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妥善处理重大信访案件,积极防范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二是积极推进人大建议、议案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我局承办或主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0%按时答复。三是以“民心桥”和“电子信访”等为载体,集中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民心桥”节目组转来属我局职责范围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做到专人负责、按时办理、及时答复,树立了勤政、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市纪委对此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6年,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巨大的工作压力,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坚定信心,不畏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扩大了国土房产部门的社会影响。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土地资源稀缺,发展空间有限,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任重道远;稳定房价、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工作,与老百姓期望仍有较大距离;房地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房地产买卖纠纷和消费者投诉的情况依然存在;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物业管理市场还面临不少挑战;全面规范采矿权出让、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步伐需进一步加快;征(收)地拆迁机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少数重大项目和固定资产重点项目的征(收)地拆迁工作进展不够理想;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还不健全,协调机制尚须完善,机关工作效能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2007年工作计划
2007年我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市政府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两次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加大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完善国土房产管理体制,落实严而又严的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调控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市场,大力推进以住宅产业化为核心的循环经济,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文明机关,再创深圳国土房产管理新优势。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2007年我局的工作重点是: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和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一个标准管理、一个池蓄水、一个龙头放水”,不断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管好用好全市的土地资源。
一是强化规划和计划的管理。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深圳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的发展提供空间依据。完善我市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健全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及实施管理机制,确保计划的刚性和法律地位。严格实施2007年土地利用计划,做好农用地转用计划台帐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制度。强化用地预审环节的法律地位,严格用地预审环节的规划、计划审查。对符合规划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用地,需严格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后,方可办理规划及用地手续。
三是全面实行产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完善产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构建各部门协同合作的产业用地招拍挂工作机制,加大力度推进产业用地的招拍挂出让工作。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程序,继续推进政策性住房用地与普通商品房用地捆绑出让及批次招标出让,确保2007年商品住宅用地按计划出让。
四是抓紧妥善处理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类土地历史遗留处理对策,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时间和报批要求,妥善处理好我市土地历史遗留问题。
五是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费征收制度,切实加强土地使用费征收管理。组织开展资源紧约束条件下节地模式研究,探索提高不同类型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措施。组织开展我市限制、禁止供地目录的编制工作,促进我市产业结构和用地结构的优化。在已完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基础上,组织开展我市行政办公、文教卫体、社会福利等用地控制指标体系研究,确保城市公共服务用地的高效合理利用。
六是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工作。确保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运行制度化、规范化,作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运行的示范城市所要求的各项工作。对照全省最低地价标准,对地价政策和标准进行清理,开展公告基准地价的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土地管理理论研究,提高土地管理的理论水平和宏观分析能力,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和服务。
七是加强储备土地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城市化转地收尾工作,全面组织开展全市政府储备土地委托管理招投标工作,加强对委托管理土地的监管和政府储备土地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启动土地收购工作。
八是加强土地出让事后监管工作。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验收制度,建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工作,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
(二)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监管服务,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建立与规划、税务、金融、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调控制度,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调控政策,积极落实住房建设规划。严格实施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科学确定每年住宅的建设总量、结构和开发时序,合理安排新增住房用地供应。
二是增加住房市场有效供应,积极促进市场供需平衡。尽快制定城市改造用地的管理办法,积极盘活和利用存量土地,加快推进存量住房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积极促进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的发展,多渠道增加住房市场供应。研究出台促进城市配套设施完善的用地管理措施,满足社区各类配套设施用地的需求。
三是创新政策性住房建设模式,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研究起草《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通过立法途径解决我市住房保障问题。组织制订《深圳市政策性住房管理办法》,规范我市各类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租赁等。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研究、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经济适用房研究、城中村改造安排一定比例的政策性住房研究、工业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后建设政策性住房等有关政策研究。做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补充规定的修改完善和实施准备工作。抓紧启动鹿丹村拆除重建工作,推进侨香村、深云村、深康村桃源村三期、松坪村及龙华拓展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分配工作,加快落实2007年政策性住房的选址工作。
四是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多部门协同调控机制,继续严格执行限制期房转让等“七项禁令”。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加强房地产预售监管,深化问题楼盘专项整治,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手册制度,进一步完善二手房网上交易工作。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研究,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合理引导市场消费。
五是加强房地产登记管理,推进房地产登记体制改革。加强房地产登记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规范涉外抵押登记、特殊权利人房地产登记业务,研究实施申请人身份识别系统,防范登记风险。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处理房地产及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籍管理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夯实基础。
一是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建立以国土所为主体,人工巡查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借鉴城市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实现土地分块管理。应用遥感技术(RS)、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等全面监测土地利用状况,完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数据库,实现对土地利用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及用地审批等核查。
二是建立以地籍为核心的测绘地籍管理工作新思路。创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方法和技术路线,继续做好2007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完成特区内1:1000数字地形图和地下管线动态修补测日常性基础测绘工作。利用基础测绘动态修测成果编制特区内1:2000地形图,保证基础测绘不同比例尺成果的现势性。开展地籍数据专项清理及数据标准制定工作,完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动态监管,建设耕地和基本农田管理信息系统。
三是加强测绘应用,健全测绘服务体系。清理全市测绘成果资料,编制并公布全市测绘成果资料目录。开发公众版测绘成果,建设基础测绘成果网格化分发服务系统,建立包括行政审批流程在内的统一服务平台,推动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加强测绘市场监管,制定深圳市测绘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
(四)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一是为地质矿产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尽快建立地质环境和矿产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2-2010),抓紧编制《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和《深圳市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加快出台《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着手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开发等技术标准。
二是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制定并落实《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督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联合气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力度,提高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水平。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推动各区政府和有关市级职能部门做好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基层、社区、管理单位以及责任人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按照《深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我市海水入侵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对策研究,开展地质遗迹的调查保护工作,配合市城管部门做好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和保护工作。加大《深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三是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矿山开采新技术和运作新模式,力争在2007年6月底前作好7个限采区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制定以储量动态监测为核心的石矿限采区监管办法,提高监管水平。依法做好已关闭矿山整治复绿收尾工作,解决矿山历史遗留问题。
(五)迎难而上,努力完成我市重点项目收地拆迁工作。
一是改革收地拆迁体制,促进收地拆迁工作的法制化、市场化。进一步修改完善《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着手学习和宣传《深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争取在以下方面取得突破:调整加强市、区征地拆迁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能,剥离具体操作性事务;强化区政府承担具体征收地拆迁工作的职能;成立征地拆迁事务中心;探索拆迁项目委托制,培育拆迁市场。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收地拆迁联动机制。建立项目负责制,规范内部管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明确各部门职责,全力推进市政府重点项目的收地拆迁工作。按照张德江书记关于征地补偿要把握三条红线的指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继续深化以物业监管、查违工作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
在“城市管理年”和“基层基础年”的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一是在“清欠行动”取得明显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开发商拖欠社区公共设施的清查追缴力度,确保按时追缴到位。同时,尽快完善和落实政策法规,坚决杜绝新的欠账,确保基层社区办公和服务条件持续好转。
二是推进物业管理法制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修订完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建立完善法治化、科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切实维护社区和谐安定。狠抓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的整治和规范,推进物业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办好物业管理周活动,充分展示物业管理行业风貌。推动老住宅区和宝安龙岗两区农村城市化区域引进规范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是加大我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收缴工作力度。尽快完成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组建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专用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深入推进我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收取与追缴工作,力争在2007年底完成30亿的专用基金收缴目标。
四是坚决查处违法建筑,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控制增量,消化存量,止血疗伤,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确保高压态势,实现违法抢建零增量目标。进一步加大力度,力争在查处违法用地、非法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态度,将存量违法建筑纳入依法处理、管理的渠道,建立查处违法建筑长效机制。
(七)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和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国土房产管理工作水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首批电子政务建设综合试点城市的部署,在国土房产领域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并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载体,实现国土房产工作的现代化。实施“金土工程”和“数字房产工程”,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综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是强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以建设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为契机,创新住宅产业化管理模式。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和完善住宅产业化法规和标准,起草制定《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探索将应用住宅产业化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一项限制条件,加大力度推进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全面提高住宅性能。继续大力建设梅山苑和高新公寓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抓好以政府经济适用房为重点的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深圳住博会的档次,充分发挥其在展示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成就方面的作用。
(八)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通过树排头兵形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继续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有计划地推进征地拆迁、地质矿产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加强制度约束和监督的效果。制定出台《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监督监察力度,通过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增强反腐倡廉威慑力。
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文明机关。推进行政职能转换,规范行政审批,推进国土房产管理公共事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继续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深入贯彻治庸问责“1+6”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以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电子监察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效能监察。深入研究创新方便企业和市民办事的工作方式。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积极创建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加行政服务的主动性,深入基层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全力打造服务型文明机关。以《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为指挥棒,高度关注民生民计,努力提升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协调解决能力,不断推进社会和谐进步。进一步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继续对涉及我局职能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