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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来源:    日期: 200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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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府〔2005〕201号),强化责任目标管理,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现制定和发布我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一、工作职责

  依据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粤委[2004]6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4]60号),我局的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本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住宅与房地产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市涉及以上各方面管理制度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全市土地征用、储备、整理、供应及开发利用的相关行政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工作,并依法与受让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监督管理市土地交易市场和土地交易行为,组织指导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组织收取地价款及土地使用费;负责政府储备用地管理和临时用地管理;参与市土地开发基金投资和市财政投资的市政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负责全市的地籍、测绘(含竣工测量)和地图编制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交易及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房地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七)对全市房地产权进行登记管理,参与调解房地产权属纠纷。

  (八)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的规划、计划安排及租售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及行业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住宅产业化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本级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的维修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土地及房地产档案和数据库业务工作。

  (十三)对地质矿产资源和国土资源进行综合管理,对地质勘探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十四)负责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矿业市场、测绘市场以及物业管理和房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指导协调全市违法用地监察工作。

  (十五)统一编制、核发全市土地、矿产、测绘、住宅与房地产和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各种合同书、许可证、合格证和资质证书。

  (十六)建立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市房屋委员会、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市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2007年度拟推行的主要公共政策

  (一)土地管理政策:制定或代市政府拟定《深圳市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深圳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深圳市公告地价标准》及《深圳市城市改造用地管理办法》等。

  (二)地质矿产管理工作有关政策:代市政府制定《深圳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督促防治工作的落实;探索矿山开采运作新模式,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三)房地产管理有关政策:按照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制定并落实2007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完善廉租住房制度,代市政府拟订《深圳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代市政府拟订我市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分配货币化综合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创新政策性住房建设模式,加快政策性住房建设。

  三、本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2007年我局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市政府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两次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加大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改革创新力度,落实严而又严的土地管理制度,规范调控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市场,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努力开创国土房产管理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根据这一总体要求,2007年我局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努力实现土地管理和利用方式的真转真变,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以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和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切实加强土地调控,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一个标准管理、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不断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管好用好全市的土地资源。一是强化规划和计划的管理。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深圳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的发展提供空间依据。完善我市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健全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及实施管理机制,确保计划的刚性和法律地位。二是全面实行产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完善产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构建各部门协同合作的产业用地招拍挂工作机制,加大力度推进产业用地的招拍挂出让工作。三是积极协调和督促宝安、龙岗两区政府做好城市化转地收尾工作,坚持按照“一个标准管理、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切实强化全市储备用地的统一管理。

  (二)高度关注民生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建立与规划、税务、金融、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调控制度,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调控政策,积极落实住房建设规划。严格实施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科学确定每年住宅的建设总量、结构和开发时序,合理安排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二是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多部门协同调控机制,继续严格执行限制期房转让等“七项禁令”。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加强房地产预售监管,深化问题楼盘专项整治,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研究,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合理引导市场消费。三是创新政策性住房建设模式,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创新政策性住房建设模式,加快政策性住房建设进度。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制定我市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综合改革方案。加快桃源村三期等经济适用房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实现2007年底前松坪村三期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开工,确保年内开工、在建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2.5万套,可用于出售和租赁的不少于6000套;积极协调市规划局,于年底前全部落实60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我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的住房保障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以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推动地质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是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制定并落实《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督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按照《深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二是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提高资源综合效益。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矿山开采新技术和运作新模式,作好限采区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

  (四)积极推动完善社区物业管理,不断提高物业管理覆盖范围,进一步深化国土房产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在“城市管理年”和“基层基础年”的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其中,要狠抓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的整治和规范,推进物业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推动老住宅区和宝安龙岗两区农村城市化区域引进规范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提高物业管理的覆盖范围。

  (五)强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以建设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为契机,创新住宅产业化管理模式,强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和完善住宅产业化法规和标准,起草制定《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探索将应用住宅产业化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一项限制条件,加大力度推进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全面提高住宅性能。继续大力建设梅山苑和高新公寓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抓好以政府经济适用房为重点的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深圳住博会的档次,充分发挥其在展示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成就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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