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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部门责任白皮书完成情况的报告
来源:    日期: 200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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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部门责任目标白皮书是深圳市委市政府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执行力建设的重要举措。2007年4月,我局结合《2007年市政府主要工作责任一览表》编制了《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于5月25日向社会正式公布。为了确保按时完成白皮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局对白皮书的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指定专人进行跟踪落实,并将各项工作任务纳入我局的重点督办内容。《白皮书》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白皮书》确定我局2007年工作任务共6项、工作目标12项。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勤奋工作,克服重重困难,使其中的11项工作任务达到或超出预期工作目标,1项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努力实现土地管理和利用方式的真转真变,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保障能力

  工作目标1:强化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深圳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空间依据;完善我市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健全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及实施管理机制,确保计划的刚性和法律地位。

  任务完成情况: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以保护资源、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指导,着力于推动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2006年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成果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工作:一是组织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专家研讨会,就我市发展转型期面临的土地利用重大问题进行专家会诊;二是制定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编制工作方案,提请市政府成立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办公室和专家顾问委员会,全力推进编制工作;三是提请市政府召开专家咨询会,邀请专家为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献计献策;四是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为深圳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空间依据。

  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与执行上,以理顺并建立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常态化工作机制为重点,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在计划编制和执行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理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机制,构建了市发改、国土、规划三部门协调的“统一思路、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统一报批”的编制机制;二是起草《深圳市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实施管理办法》,完善我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的政策体系;三是积极推动2007 年度我市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并报市政府批准;四是加强了对200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工作目标2:全面实行产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完善产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构建各部门协同的产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机制,加大力度推进产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任务完成情况: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常态化工作为着力点,切实构建市级制度化运行机制和局内常态化运行机制。一是积极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并协调推进年度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二是落实国土资源部78号文件,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和有关规定,于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工业用地合同签订工作;三是适应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常态化的需要,积极加强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划选址、准入条件设定等的沟通、协调和衔接;四是推动出台《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使用权出让若干规定》,在工业及产业用地出让及制度建设上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五是制定我局《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规程(试行)》,明确局内各分局、相关处室的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及保障措施,建立了协同、高效运行的内部工作机制;六是积极开展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优化及保障机制研究,力求在主动供地、以供应调控需求上实现新突破。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一是大力推进商品住宅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2007年度全市共发布商品住宅用地招拍挂出让公告23宗,用地面积116.98公顷;二是切实加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全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15宗,土地面积62.89公顷,总地价4.24亿元;三是保障重点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目前已挂牌出让3宗屠宰场用地、1宗服装辅料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已发布1宗生物医药基地用地和1宗平湖物流基地仓储用地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民生、重点、重大项目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四是加大协调力度,在保证出让计划全面落实的基础上,加大出让方式创新力度,进行“双竞双限”项目试点,并试点在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时推行住宅产业化。

  工作目标3:做好城市化转地收尾工作,坚持按照“一个标准管理、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切实强化全市储备用地的统一管理。

  任务完成情况:

  (一)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地收尾工作基本完成

  2007年,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协调宝安、龙岗两区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开展了城市化转地收尾各项工作。2007年6月底前,宝安、龙岗两区已完成复杂地块的转地收尾工作,并向市、区各相关部门的移交。市国土、农林渔业、水务、城管等部门接收土地后,已分别移交或委托两区对口部门或街道办进行管理。宝安、龙岗两区已签订转地补偿协议的转地补偿款已全部发放。

  为妥善处理城市化土地遗留问题,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市转地办牵头开展了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研究,对相关处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征求两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审议。

  (二)储备土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起草并报市政府批准颁布了《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土地收购实施细则》相继出台,建立并逐步完善了我市土地储备制度。2007年我局开展了全市储备土地清查工作,顺利完成了特区内储备土地的档案数据更新及可储备土地资料整理工作,掌握了龙岗、宝安储备地块的基本信息,摸清了储备土地家底。结合储备土地清查工作,我局成功组织实施了储备土地委托管理招标工作,规范了储备土地委托管理;为了保障政府储备土地安全,同时净化环境、美化市容,我局结合储备土地的现状情况,在储备土地上开展了围网、绿化、场平等整治工作。同时,我局并对非法侵占储备土地行为通过案件移交的方式及时移交给各区政府处理。

  储备土地出让之前,在不改变原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我局根据社会需求推出了部分储备土地用于公共运动场地、社会停车场,加强了储备土地短期利用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土地需求的压力,实现了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进一步规范和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1:制定并落实2007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发挥年度计划的调控作用,合理安排新增住房用地供应,科学确定住房用地开发强度。

  任务完成情况:《深圳住房建设规划2007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我市响应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精神的具体措施。坚持住房规划的指导,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以满足本市不同收入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是实现和谐社会、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根本原则。编制住房建设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是保证规划能更好的实施,将相关措施落实到实处的重要手段。2007年7月,《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7年度实施计划》顺利完成,并报建设部备案。

  《计划》严格按照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明确了本年度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供应,制定了年度住房建设与土地供应计划。以规定住房套型结构比例,以满足本市不同收入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为导向,结合解决户籍人口住房的具体思路和办法,加快解决本市户籍居民的住房困难。

  《计划》编制中,研究了目前深圳市住房发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深圳市2006年住房市场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探讨。《计划》编制的原则是:以满足本市不同收入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为导向,优先考虑尚未解决住房问题的本市户籍居民住房问题,将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主要思想为:加强商品住房建设;创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模式,大力发展政策性住房建设;重点解决户籍人口的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工作目标2: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任务完成情况:房地产宏观调控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好转,房价快速增长趋势得到遏制,“炒房”行为得到一定控制。

  一是建立了多部门协同调控机制。2007年3月12日,我局与工商(物价)管理部门联合召开深圳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2007年7月,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始了2007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与市工商(物价)部门合作,先后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房地产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启用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2007版及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2007版的通知》、《关于规范二手房合同打印程序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规范我市的房地产市场。针对银行贷款,特别是前一阶段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政策相对宽松问题,与金融管理部门展开多方位合作。每季度与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共同完成《深圳房地产市场与房地产金融发展报告》上报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深圳市房地产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建立了房地产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对商业银行开放房地产信息系统,有效解决了商业银行在房地产金融业务中与客户、中介机构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此外,还与深圳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明确了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的条件、结汇操作规程、产权登记规程等环节,加强了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的管理,并根据各方反映,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首先,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面禁止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办理“VIP”卡、囤积房源、捂盘惜售、手写合同及认购书、“炒卖楼花”等行为,坚决打击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与投机炒作、扰乱市场的行为,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暂停了9家欠缴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相关业务,对7家违规开发企业,8家违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其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关于启用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2007版及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2007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规范我市的房地产市场。

  三是积极发挥税收、信贷政策的调节作用。制订了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的实施细则及征管规定,制定了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房地产相关税种的征收管理办法。加强按揭贷款管理,严厉打击虚假按揭等套取和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明确“自住购房”定义,对首次购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并严格执行央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的规定。

  四是问题楼盘处理工作得到深化,盘活存量供应。全市52个问题楼盘中,截至2007年12月,已解决的问题楼盘有37个,尚未解决的15个问题楼盘中,有8个项目已进入司法程序或存在司法查封,在司法部门终审判决和解除查封前,我局不宜介入;有3个项目涉及规划调整的,市政府会议纪要93号文件已有明确指示;有4个项目正在我局办理相关手续,我局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五是广泛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推进房地产市场及行业管理。首先是通过市场分析,对全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及价格变动等进行全面系统研究,加强市场的监测与预警。2007年上半年,我局每月、每季度均以全市商品房成交数据形成市场分析报告,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系统研究,对市场发展态势进行准确、科学地判断,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及时向市政府、省建设厅、建设部上报。同时,我局通过房地产市场综合指数系统、房地产市场预警系统和房地产政策试验仿真系统的运行与维护,构建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体系,实时动态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特征,及时预警预报房地产市场变动情况和发展趋势,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科学的发展与调控决策依据。其次是建立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共分网上公示系统、企业操作系统及政府管理系统三部分,其中网上公示系统分一手房源公示、一手成交公示、年检排名及诚信公示四项内容;企业操作系统分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经纪机构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估价机构网上估价系统三部分;政府管理系统分产权管理系统、市场管理系统、行业管理系统、统计报表系统四部分。房地产信息系统建立和使用成为市场宏观调控、监控市场动态的技术基础。

  三、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工作目标1: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廉租住房保障。

  任务完成情况:我局按照要求如期完成了《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原拟文件名为《深圳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2007年12月经市房屋委员会审议原则通过,提请市政府审定后,预计于2008年1月正式出台。我市已在2005年底前实现符合条件的双困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保障率达到100%,提前两年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工作任务。《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廉租住房的规划建设、申请审核、监督管理等,建立长效的廉租住房保障机制。2007年,共为439户双困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为831户双困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是市政府2007年度21个重大改革课题之一。我局在市改革办、市法制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拟订和出台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系列制度文件:代市政府拟订《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262号),确立了我市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总体框架;拟订《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报市政府审定。会同市民政局,拟订了《申请2007年度保障性住房家庭收入认定办法》,并报经市政府审定。此外,还完成了《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深圳市住房保障2008年度计划》的拟订工作。

  2007年内,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加大,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住房保障工作机制调整优化,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加快,充分发挥了保障性住房对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快解决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困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提升民生净福利水平的积极作用。

  工作目标2:创新政策性住房建设模式,加快政策性住房建设进度。

  任务完成情况:2007年度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中关于住房保障工作提出“2007年新增政策性住房用地60万平方米,开工、在建2.5万套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年内可用于出售和租赁的不少于6000套。”为确保完成 “十件民生实事”目标,我局组织各区房管部门,齐心协力,千方百计,“百分之百完成、百分之百兑现”这三项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受到建设部领导、市领导和市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工作目标超额完成,实际完成情况为:2007年落实新增20个地块共60.54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用地;开工、在建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共24个项目共约2.82万套;提供面向社会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共6006套。

  2007年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之一是《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建议》,我局为主办部门。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全力以赴推进市人大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绩。市人大领导和市人大代表对该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和赞扬。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筹集过程中,我们坚持创新思维,开创性地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渠道和资金来源,确保民生实施任务完成。归纳总结出8种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方式、8种资金来源渠道,纳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中。部分做法属于国内领先,受到较广泛的关注和好评,有的做法还被国务院和建设部制订住房保障政策时参考和采用。

  四、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工作目标1:拟订上报《深圳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督促方案的落实。

  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地每年都要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近两年来,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把编制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作为一项制度初步建立起来。每年的10月底前,由我局牵头,在对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对照检查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野外灾害点调查、相关部门调研后,提出防治工作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作为下一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按照2007年度防治方案的要求,我市已完成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66个,正在进行治理的隐患点252个,已完成危险性评估的隐患点218个,其他正在开展评估评价、专业巡查、群测群防和责任认定工作的隐患点538个,防治方案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工作目标2: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矿山开采新技术和运作新模式,力争在2007年6月底前作好7个限采区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

  任务完成情况:2006年11月23日市政府关于研究石矿限采区采矿权有偿出让和南头城征地历史遗留问题的会议提出要力争“三个全部”,保证在2007年6月底完成出让工作,其中要求在出让前要完善我市审批的全部手续,保证业主一旦取得采矿权,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场开采。由于矿产资源采矿权有偿出让在我市尚属首次,工作中涉及到规划、环保、水务、安监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工作量大,2007年5月22日市采矿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出让工作延期至2007年年底完成。根据《深圳市矿产资源采矿权有偿出让前期工作方案》,我局积极推进采矿权有偿出让的各项前期工作,完成的前期工作包括:确定矿区范围、探明石矿储量、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界桩放点、采矿权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安监局对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意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采石场周边配置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可行性调研、编制出让合同和文件、编制采矿权出让工作方案等13项工作。

  目前,除矿区范围土地权属调查及地面附着物评估与补偿、林地审查、生活区和弃土场及配套设施用地选址等三项工作需抓紧推进外,其余前期工作均已按时完成。出让工作已经进入招标出让最后的准备阶段。

  五、开展老住宅区综合整治并引入规范化物业管理

  工作目标: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改善老住宅区综合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水平,全力营造社区稳定,社会公平,居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城市文明成果。

  任务完成情况:为保证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三年内基本实现特区内老住宅区综合整治并引入物业管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市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和我局都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推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我市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指标。年初我局深入到六区进行实地调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和我市各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各区2007年度物业管理进社区的具体工作指标,使工作任务量化并分解落实。

  (二)有力支持特区外两区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为支持宝安、龙岗两区的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2007年3月我局起草了《关于适当放宽宝安、龙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条件的请示》,建议将宝安、龙岗两区物业管理企业申报三级资质条件适当放宽,现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在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动和广大基层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我市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稳步推进。2007年以来,全市六区共投入综合整治资金约2.4亿元,新增物业管理面积约1100万平方米,“村改居”后新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32家。

  六、强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工作目标:做好住宅产业化试点工作。

  任务完成情况:

  (一)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取得新成绩。2007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梅山苑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住宅产业化样板房、屋顶种植、壁挂式太阳能利用、沼气发生及利用等22个示范项目已经建成并取得良好效果,梅山苑示范基地被确定为我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被团市委命名为“深圳市青少年节能科普知识教育基地”。同时,我们开展了深圳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培育申报工作。现已有“万科工厂化示范基地”、“招商泰格公寓绿色住宅示范基地”、“振业城生态小区示范基地”、“建科院研发示范基地”等五个项目继梅山苑之后成为我市新一批的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

  (二)成功举行中国(深圳)住宅产业国际博览会。2007年9月份举行了第四届住宅产业国际博览会。与往年一样,2007年的住博会与传统的深圳(秋季)房地产交易会结合起来,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深圳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联合举办。

  (三)积极开展住宅产业化相关课题研究。为加快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探索出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模式,我局积极开展住宅产业化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加大对《深圳市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深圳市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2007年3月15日、5月17日、12月18日分别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其中,《深圳市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报送市法制办、《深圳市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已起草完毕,将于近期报送市法制办。

  (四)从土地出让环节入手促进住宅产业化工作。为推动我市住宅建设四节一环保工作的展开,从土地出让环节对新建住宅的各项指标进行严格的控制。2007年11月,通过拍卖的方式,完成了观澜两宗土地出让试点。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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