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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职能,服务新区,走出管理新路子——光明新区批准设立土地房产事务中心
来源:    日期: 200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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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市局和光明新区管委会的亲切关怀下,深圳市光明新区土地房产事务中心已经新区编委办批准设立,该中心由光明分局代管。

  由于众多历史原因,光明新区的土地房产管理基础薄弱,光明华侨农场的历史沿革所遗留难题较多,土地管理、征地拆迁工作量巨大,而新区职能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又先天不足,致使新区国土房产管理的各项高标准、高强度工作在具体落实上显得捉襟见肘。此时,设置一个土地管理方面的专业事务机构显得尤其重要。

  思路对了,突破口有了,路自然就通了。光明分局没有等靠要,而是化被动为主动,对事务机构设定的可行性、必要性及职能划分等进行了研究和论证,并积极与新区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达成共识。

  根据新区编委办的批文,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承担新区土地管理、征地拆迁、房地产登记及市场管理、储备土地、耕地及基本农田管理、地质灾害巡查及预防、土地整备等各项事务工作。该中心成立后不仅可为分局提供人才储备的平台,且可为新区领导的决策提供城市建设等多个领域的依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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