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房任免〔2007〕44号
关于刘贵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局、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刘贵山同志为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聘期4年;
聘任刘晓玲同志为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总经济师(试用期1年),聘期4年。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