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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土交告(2008)10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规定》和《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受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于2008年5月15日至5月28日15时整,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2楼,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土地的使用权,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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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容积率 |
使用年期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T101-0047 |
南山区月亮湾大道、棉山路交汇处 |
居住、商业、服务业 |
49581.66 |
205693 |
<4.15 |
住宅用地:70年;公寓、办公及酒店用地:50年 |
5000 |
上述宗地按现状出让,具体情况详见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宗地《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
二、出让条件:
(一)本宗地竞得人在办理《房地产证》前须按规划功能对土地进行分宗。分宗时,相关规划功能指标及地价划分方案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二)本宗地所开发的项目中宾馆设定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
(三)本宗地所开发的商业项目须引进国内外大型商业连锁企业。
(四)本宗地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70%以上。建设环境按照前海湾人文、休闲中高档社区环境。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境外机构和个人参与竞买的须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上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可获得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四、竞买申请程序:
竞买申请人应于2008年5月26日(工作日)以前向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附件(附件内容详见宗地出让文件),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5月26日16时30分。
本宗地于2008年5月15日开始接受有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8日15时整。
本宗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 2008年5月26日16时30分前汇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振华支行;
帐号:44201521700056056968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深南支行;
帐号:1810014210002967
本次出让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上述土地的竞得人应于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承办单位为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通过指定网站发布。有意参与本次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可登录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和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或下载相关文件。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直属分局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咨询电话:(0755)83139278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2楼。咨询电话:(0755)83785216 83785175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网址:http://www.szfdc.gov.cn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