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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土交告(2008)18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房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于2008年9月1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2楼公开挂牌出让B302-0020(B)等三宗地的使用权,现予公告。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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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用地类型 |
用地面
积(m2) |
建筑面积(m2) |
使用年期 |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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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2-0020(B) |
农科
中心 |
商业 |
地下空间 |
1382.01 |
2500(其中:地下商业1250 m2,地下车库1250 m2) |
40年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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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2-0049 |
农科
中心 |
商业 |
地上空间 |
1574.23 |
3640 |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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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2-0049(B) |
农科
中心 |
商业 |
地下空间 |
1574.23 |
5980(其中:地下商业1350 m2,地下车库4630 m2) |
40年 |
上述宗地的具体情况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
二、出让条件
(一)上述三宗地的使用权捆绑并按现状出让。 (二)竞得人在成交后应即时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和《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人民币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三)B302-0020(B)和B302-0049(B)两宗地所配建地下停车库,可以进入市场,但限整体转让。 (四)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依法处理与相邻地块的法律关系,需要设定地役权的,应与供役地权利人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设立后,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组织或个人,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境外竞买人申请竞买的,应当符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2008年9月18日16时30分前,将本公告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下列帐户: 开户单位: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1:建设银行深圳振华支行; 帐号:44201521700056056968; 开户行2:民生银行深南支行; 帐号:1810014210002967。 (二)递交书面竞买申请 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2008年9月18日17时30分前,到设计大厦1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竞买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申请。申请资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三)开设竞买帐号 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要求的,交易中心将发放《参加竞买通知书》,确认竞买资格,并开设竞买帐号。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自2008年9月9日起接受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9日15时整。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次出让的宗地的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本公告、《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样本)。本公告同时在市国房局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查阅或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
市国房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2楼。 市国房局直属分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2楼。 咨询电话:(0755)83785995(交易中心)、83139278(市国房局直属分局)。 市国房局网址:http://www.szfdc.gov.cn。 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