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个性化定制
当前位置:
共同申请人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移出深圳市的,能否申请本次住房?
来源: 日期: 2007-12-24
【字号
大
中
小
】
答:共同申请人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移出深圳市的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视同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本次住房,但提出申请时,应提供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在学或服役等证明。
文档附件
:
相关文档:
RSS信息订阅
|
网站地图
|
站点信箱
|
联系我们
|
郑重声明
备案证编号:
粤ICP备05147081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主办 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2008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