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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工商市字〔2006〕377号)
来源:    日期: 2006-07-31
【字号

粤工商市字〔2006〕377号

各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50号)精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房地产交易市场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新兴市场,对拉动经济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具有重要作用。但房地产交易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作出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的部署,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广东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部署,加强领导。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督管理

  (一)加强房地产广告监督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广告监测,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二)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对申请房地产展销活动的主办者,要加强审核,不符合举办房地产展销会条件的,一律不核发展销会登记证。已核发开展展销活动的,要加强对展销活动的管理,对有严重违法违纪不良记录的房地产企业和不具备预(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参加展销活动。

  (三)加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加强对格式条款合同监管力度,对企业自制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文本实施备案管理,对含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益格式条款的合同进行公开点评。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积极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文本,加强合同监管,对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实施合同欺诈,利用虚假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要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四)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巡查,凡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要依法进行查处。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推行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坚决查处利用房地产经纪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在工商系统内部涉及登记、监管、消保、市场合同等多个业务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合作。市场合同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相关业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及时处理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监管工作到位。

  根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管工作分工如下:

  市场合同监管部门:负责房地产市场合同监管、房地产展销活动的监管、以及房地产交易秩序规范的综合协调工作。
  广告监管部门:负责房地产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企业监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查处无照房地产经纪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负责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工作。

  四、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省局决定,今年10月为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月。整治的重点是房地产虚假广告、合同欺诈、无照经营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确保人员、时间、措施落实到位。要下大力气,加大市场检查和案件查处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我省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明显的好转。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房地产管理、物价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开展联合行动,互通信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

  六、及时总结,报送信息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2006年11月15日前,各地级以上市工商局将整治工作总结及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报省局市场合同处

  附件: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情况表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情况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房地产(含房地产经纪)企业

 

3

检查房地产广告

 

4

检查房地产企业合同

 

5

责令整改企业

 

6

查处无照经营

 

7

查处虚假广告

 

8

受理消费者投诉

 

9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万元

 

10

立案查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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