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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专题会议议定事项有关情况的报告(深国房〔2007〕328号)
来源:    日期: 2007-07-10
【字号

深国房〔2007〕328号          签发人:张士明

市政府:

    2007年6月20日,许宗衡市长分别主持召开房地产形势座谈会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专题调研会。会议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进行了分析,研究部署了房地产调控工作。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的议定事项,会后我局立即将涉及我局职责的任务细分成13个具体事项,明确了各事项的任务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具体时间要求(详见附件1),以确保不折不扣、按时完成市领导交办的任务。

    根据市政府督察室的督察通知(深府督[2007]22号,附件2)要求,现将我局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协调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2007年6月29日上午,受吕锐锋副市长委托,我局召开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议,市法制办、市规划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发展和改革局、工商(物价)局、贸工局、银监局、外管局深圳分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房屋租赁办等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代拟稿,以下简称《方案》)。

    7月2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07]100号,以下简称《通知》),成立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吕锐锋副市长,各职能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

    7月2日上午,吕锐锋副市长主持召开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二、我局专项整治情况

    根据《通知》和《方案》,此次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工作任务涵盖了计划、贸工、监察、财政、规划、审计、税务、工商、租赁、金融等多个领域,并明确了各局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任务。我局主要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预售等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任务,我局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多渠道、全方位建立市场监控体系。加强市场巡查制度,将检查范围覆盖到每个售楼现场,每个中介地铺,通过群众上访和其他部门转来的投诉、举报线索,专项立案。与新闻媒体合作,对媒体发现的问题,及早介入,及时处理,加强宣传,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净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和兄弟单位的沟通,通力协作,共同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与工商部门合作,针对二手房市场存在的问题,出台示范合同;与地税局合作,针对阴阳合同,为地税局出台税费政策提供技术支持;与银监部门合作,建立金融--房地产信息共享规划。

    (三)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使市场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利用科技手段,加强信息管理,将房地产信息系统从单一的内部管理过渡到企业与政府互动的动态管理系统,成为社会公众信息的发布平台,实现行政管理的公开、透明。

    (四)加强宣传引导,接受舆论监督。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向社会讲解政策,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另一方面,作为政府机构,接受舆论监督,从新闻媒体的报道中,发现自身的问题,规范管理行为。

    (五)严格管理,加强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以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为切入点,严厉查处房地产领域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索贿受贿等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数据,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

    按照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展开: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6月);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6月下旬-2008年1月),具体为6月下旬开展自查和收集、整理群众投诉,7月到8月上旬各主管部门组织检查,9月上旬市组织抽查,10月到2008年1月迎接省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抽查;三、总结巩固阶段(2008年2-3月)。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专此报告。

    附件:1.市国土房产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房地产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通知》(深国房办[2007]36号)

          2.市政府督查室《督察通知》(深府督[2007]22号)

          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07]100号)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十日

(联系人:李书韵,联系电话:8378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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