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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来源:    日期: 200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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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是深圳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现行的房屋拆迁管理体制成形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规范于九十年代,1991年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1994年以21号政府令修订),对规范房屋拆迁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市城市范围扩大、建设速度加快和旧城区改造的推进,房屋拆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尤其是2001年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原拆迁管理办法中不少规定已经不能满足房屋拆迁工作的现实需要,必须建立一套新的规范和程序;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推动作用,所涉及的房屋拆迁也应优先于其他社会拆迁活动;随着“十一五”计划实施和 “世界大运会”筹备等重大工程的全面推进,亟需一部更具有针对性的专门规章,以保证在更加有效地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完成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及工程建设任务,实现深圳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再次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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