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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印发2007年深圳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情况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7]140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于9月17日至9月3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情况普查工作。
为落实全市普查各项工作,提高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我局决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这次普查培训工作采取两级培训方式:市对区级的培训,区对街道办、社区工作站的培训。
其中,市对区级的培训定于2007年9月11日上午9:30-12:00在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附楼三楼多功能厅进行。主要培训对象为:各区建设(住宅)局、光明新区建管办的分管领导、科长和指定办公的工作人员,我局房改处、住宅售房中心、培训中心、信息中心、杂志社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和相关业务科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