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0日上午,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在福田区莲花大厦一楼正式挂牌成立。我局张士明局长、李加林副局长亲自为基金管理中心揭牌。全局各分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挂牌仪式。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文件,市基金管理中心主要承担的职能是:受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收取、追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并接受和处理相关投诉;负责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专用基金管理系统;指导和监督各区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业务管理工作。

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这项基金的收缴,直接关系到全市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区安定和社会稳定。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是在2006年全市事业单位实行撤并划转改革的大背景下成立的,这充分表明了市政府对我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收缴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市国土房产局为落实这项工作,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做了大量前期调研筹备工作,并自2006年8月开始,启动了我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收取与追缴工作,着手解决这个十余年未能收取的重大遗留问题。市编委于2006年11月批复市基金管理中心成立后,该中心和各区主管部门及相应的管理机构一道,进一步采取了一系列扎实并富有成效的对策措施,使我市专用基金的收取与追缴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截至2007年3月30日,全市共收取和追缴专用基金达到11.87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