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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缴交专用基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    日期: 200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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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提供:
(一)深圳市缴交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申请表(原件1份)
(二)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核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其它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回执,复印件1份,核原件)
(五)建设工程结算单(原件1份)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七)登记机关认可的测量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及房地产分栋、分户汇总表(复印件1份,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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