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各业务受理窗口统一对外受理申请单位及个人的业务来文,其他部门没有权限受理。市局、分局和管理所按职能分工分别受理业务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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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业务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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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9:00-12:00 |
下午:2: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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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住房业务受理时间 (市住宅售房中心业务受理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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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9:00-12:00 |
下午:2: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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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
上午:9:05-11:30 |
下午:2:0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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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政策性租赁住房业务受理时间 (市住宅开发修缮租赁中心业务受理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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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9:00-12:00 |
下午:2: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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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
上午:9:00-12:00 |
业务办文的有关问题可向政工人事处反映,在规定的办文时限内未办结的文,请打监督、投诉电话:8378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