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个性化定制
 
当前位置:
事项名称: 采矿企业年检
内  容
1.是否按照批准的开采治理设计的要求进行采矿和环境治理;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情况; 
3.依法交纳矿产资源管理有关费用情况; 
4.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5.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6.是否有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数量及方式
无  
条  件
申请材料
申请书
申请受理机关
决定机关
程  序
1.每年年底进行采矿企业年度检查。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验收相结合;
2.采矿企业按照要求填报《采矿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准备相关资料、图纸备查;3.年检注册(年审)
年检合格的,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后,在《采矿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办理《采矿许可证》年检注册;年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年检注册手续,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4.年审工作在每年年底完成。
时  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无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附件下载 申请书.doc
RSS信息订阅 | 网站地图 | 站点信箱 | 联系我们 | 郑重声明
备案证编号:粤ICP备05147081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主办 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2008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