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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领取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证书
内  容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证书
法律依据
(一)《广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
(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房地产经纪机构已取得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
3、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任职文件及聘任合同;
4、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证书申报表,特区内由市局办公室业务受理窗口提供,特区外由辖区分局办公室提供,或在互联网下载(网址:www.szfdc.gov.cn)。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业务受理窗口受理。
决定机关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程  序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办理→申请人领取《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证书》。
时  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证书》。  
法律效力
公示。
收  费 无。
年审或年检 有。
附件下载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证书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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