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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变更
内  容
资质变更
法律依据
(一)《物业管理条例》; 
(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 
(三)《转发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建设厅粤建房字〔2004〕69号); 
(四)《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建设厅粤建房函[2005]81号)。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已取得资质证书,需变更事项已在工商变理完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
申请材料
(一)一级变更: 
1、《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交复印件,邮寄给省建设厅时需寄原件); 
5、身份证明材料(1份); 
(1)、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 
(2)、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3)、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二)二级变更: 
1、《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交复印件,邮寄给省建设厅时需寄原件); 
5、身份证明材料(1份); 
(1)、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 
(2)、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3)、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三)三级、三级暂定级变更 
1、《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交复印件,领取变更后的新证时把原件退回); 
5、身份证明材料(1份)。 
(1)、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 
(2)、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3)、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变更登记表
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三级、三级暂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申请受理机关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业务受理窗口。
决定机关
(一)一级:建设部;
(二)二级:省建设厅
(三)三级、三级暂定: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程  序
(一)一级资质变更:申请单位向市局业务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市国土和房产局初核后转回给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将已签署我局审核意见的《变更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省建设厅→省建设厅签暑意见后报建设部换证。 
(二)二级资质变更:申请单位向市局受理窗口递交材料→市国土房产局初核后转回给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将《变更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给省建设厅换证。 
(三)三级、三级(暂定)资质变更:申请单位向市国土房产局递交申请资料→物业监管处审核→领取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时  限
20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证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一年。
法律效力
企业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内容要求一致。
收  费 无。
年审或年检 每年一次
附件下载 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变更登记表
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三级、三级暂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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